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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分离主义的三大目标
http://www.CRNTT.com   2022-09-01 00:28:45


“新南向政策”是经济替代战略
  中评社╱题:民进党分离主义的三大目标 作者:沈惠平(厦门),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副教授、博士;曾杨雪(厦门),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硕士研究生

  【摘要】民进党分离主义的目标可分为“政治台独”“经济台独”和“文化台独”三大方面。“政治台独”是指民进党企图通过解构一个中国原则,以“立法”或“公投”等方式让台湾地区成为一个事实与法理都独立的“主权国家”。在“政治台独”难以实现的情况下,民进党企图通过推行“南向政策”或“新南向政策”等摆脱依赖祖国大陆的“经济台独”。不过这样的企图是没法得逞的。因此之故,民进党把目光转向思想文化领域,企图通过在历史、文化等领域的“文化台独”,割裂台湾与祖国的历史文化联系,为政治上、法律上的“台独”奠定基础。

  民进党长期推动“台湾本土化”或“去中国化”的分离主义运动〔1〕,其目标是要全面清除台湾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及教育等领域的中国元素。换言之,民进党分离主义的目标是要去除根深于台湾土地上的中国意识及其背后的中国元素,因而将一切与中国有关的政治、历史、文化等元素或符号视为对立面,如对“孙中山”“蒋介石”,以及有“中国”字眼的各类名称,甚至对中国国民党这个政党都抱有相当敌意,急欲去之而后快。〔2〕具体而言,民进党分离主义的目标可以分成政治、经济及文化三大方面。

  一、“政治台独”

  民进党分离主义的首要目标是“政治台独”,也就是民进党在政治上欲实现的终极目标,即解构一个中国原则,以“立法”或“公投”等方式让台湾地区成为一个事实与法理都独立的“主权国家”。

  1、“政治台独”的意涵

  “政治台独”是“台独”的本来属性,也是“台独”的原初形态。它在学理上很难获得一个精确的定义,因为“政治台独”包罗了“台独”的万象,涉及到以实现政治上“独立”所需要具备的各类内外要素和实践方式。〔3〕易言之,所有的“台独”主张,其最终目的都是“政治台独”——使“台湾独立”在国际社会及岛内社会中取得高度的正当性。“政治台独”成败的关键,在于实质上“台湾主权独立”能否获得够高的正当性,使絶大多数台湾民众确信台湾与中国大陆在法理上毫无关系。至于形式上有没有换“国号”(正名)、有没有改“宪法”(不论“修宪”或“制宪”),都祗是“政治台独”的落实手段之一,并非其必要条件。民进党“台独党纲”的核心目标是“建立台湾共和国”,是典型的“政治台独”。民进党的分离主义主张,并非仅仅体现在1991年的“台独党纲”中。1999年的“台湾前途决议文”和2007年的“正常国家决议文”均是具有分离主义内容的政党文件,它们与“台独党纲”具有相同性质和同等效力。一般认为,“台湾前途决议文”是对“台独党纲”的进一步诠释,“正常国家决议文”的“政治台独”色彩最浓。

  “政治台独”这一目标从法理层面即称为“法理台独”,或是在政治上推行隐性的“法理台独”。所谓“法理台独”,就是民进党以所谓“宪法”和“法律”形式,打着“民主”的招牌,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达到“宪政改造”或“制定新宪”的目的,为“台独”提供“法律”支撑,从而改变台湾和大陆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达到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结果。〔4〕“‘法理台独’的本质就在于,它要彻底地终结法统、改变法源,切断台湾与祖国大陆之间在领土与主权方面的联结,最终在台湾建立一个独立于中国之外的主权国家。”〔5〕具体来说,“法理台独”的核心内容就是在所谓“新宪”里重新定义台湾为一个“主权独立国家”,界定其“领土”为台、澎、金、马和人口为2300万。即在国际法和“国内法”的体系上,都确认“台湾”与“中国”拥有各自独立、彼此平等、不相隶属的“主权”,因此,台湾在中国之外自成一个“独立国家”,而两岸关系的性质即是“国际关系”。“‘法理台独’的核心目标,不在‘宪法’‘国号’这些形式,而是要使岛内社会和国际社会对‘台独’的正当性形成‘法的信念’。”〔6〕

  2、实现“政治台独”的方式

  首先,实现全盘“本土化”和“台湾化”。一般认为,台湾“本土化”运动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蒋经国全面掌权时期。当时国民党当局出于巩固政权的目的而推行政治“本土化”,开始大量启用台湾本土籍“精英”人物,国民党以外人士则抓住机会打着“本土化”旗帜积极开展党外运动。民进党将分离主义诉求与“本土”身份认同结合起来,为“本土”身份加赋了道德色彩。于是,以前主要应用于人类学和社会学理论分析的“本土”概念被加赋了政治和道德意涵。这种伦理建构主要体现在“台湾主体意识”的想象及其与台湾“主权”的连接上。〔7〕尤其是民进党上台后,通过“立法”“修法”活动,逐步强化台湾地区“法律体系”中的“本土化”因素,推动台湾民众“国家认同”观念的转变。在弱化“法律体系”中的一个中国规范约束力的同时,台当局还通过各种形式的“立法”活动,将台湾地区政治转型过程中呈现出的“本土化”因素融入“法律体系”当中。〔8〕例如蔡英文上台后,民进党当局立即废除马英九执政后期所进行的“课纲微调”、重塑“台湾主体意识”,以及推动“本土化”运动的再扎根,其目的企图是透过彻底的“去中国化”,使台湾成为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进而推动实际的“法理台独”,在国际法上成为一个“独立国家”。

  其次,不遗余力地推动“宪改”和“公投”。陈水扁上台后,民进党将“制宪”“公投”等“法理台独”基本形式付诸实践,不断升级“法理台独”的冒险活动。如果说李登辉的“两国论”和陈水扁的“一边一国论”祗是政策上的宣示,那么,2003年11月27日“公投法”的通过,则标志着“政治台独”具有了合法的依据。在2004年大选中,陈水扁启动“公投法”第十七条的所谓“防御性条款”,在大选当天同步举行了台湾历史上第一次“公投”。“陈水扁连任后为了摆脱倒扁危机,转移民众的视线,高调推动‘制宪’,在出席‘台独’大佬辜宽敏的寿辰时,大谈‘第二共和宪法’。他表示要参考辜宽敏的建议,冻结目前的‘宪法’,制定符合台湾现状的‘中华民国第二共和宪法’,强调实施时机是现在进行式。”〔9〕虽然蔡英文上台后不会像陈水扁一样明目张胆地搞“法理台独”,但以政治改革为名,谋求实质修改“宪法”,降低“修宪”“公投”门槛,降低投票年龄,修改选举制度,为进一步修改“固有领土疆域”和“国旗”“国号”“国歌”等做准备。“这是一种变相‘法理台独论’,即推动‘准法理台独’与‘释宪台独’。”〔10〕很显然,民进党长期致力于在“宪制”层面以诸如“制宪”“修宪”“释宪”等方式,推动对一个中国原则的解构,目的是为了实现“政治台独”。

  最后,完成台湾的“国家化建构”。“台湾是(或应当成为)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是民进党分离主义的核心观点,而实现台湾的“国家化建构”则构成实现这一目标具体过程的本质性描述。所谓台湾的“国家化建构”,其核心在于通过一系列政治行为和法律规范,将原本祗是一个国家组成部分的台湾,从内、外两个层面对其进行“主权独立国家”的外形包装。一方面,在推动“宪政改革”的过程中,民进党不断强调台湾民众直选“总统”和“立委”的“主权”建构意义,完成台湾“国家化”的内生性建构;另一方面,在外事活动中,民进党不断强调“台湾”与“中国”的区隔性,以及“台湾”与“中华民国”的等同性,完成台湾“国家化”的外生性建构。〔11〕也就是说,民进党除了在“宪制”层面推动“法理台独”活动外,还积极致力于从台湾地区“法律体系”切入,推动完成所谓“台湾国家化”建构的“法律规范”确认。即通过“立法”“修法”活动,以“法律”虚置“宪法”,达到逐步弱化台湾地区“法律体系”中的一个中国规范约束力的目的〔12〕。简言之,民进党企图以各类法律规范为载体,强化“台湾国家化”建构,赋予台湾民众以“台湾人”的法律身份,从国际法层面彰显“台湾”的“主权国家”地位,以此为“政治台独”提供法理支撑。

  总之,民进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政治台独”,其标志是彻底废除“中华民国宪法”,制定并通过“新宪法”。也就是说,民进党企图通过“修宪”或“制宪”等途径来改变台湾的“法律地位”、完成台湾的“国家化”,使台湾“由不是国家的状态变成一个所谓的‘正常国家’”〔13〕。不过,由于“政治台独”或“法理台独”将直接踩到《反分裂国家法》的底线,因此民进党即使在完全执政的情况下也不敢明目张胆地宣示,祗能透过渐进式的“台独”行径聊以自慰。

  二、“经济台独”

  民进党内始终存在着一股力阻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的暗流,惧怕“台湾经济过分依赖于大陆”,导致从经济整合步向政治统一,而损害“独立建国”事业〔14〕,于是提出了诸如“南下战略”“新南向政策”等经济替代战略,试图将台湾的投资与经贸合作的重点转向东南亚国家以获取经济增长新空间,同时有效减低对大陆的市场与政治依赖。

  1、“经济台独”的意涵

  “经济台独”是两岸经贸交往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在两岸隔絶时期,经贸交往停滞,两岸在各自的体系内发展经济,因而不可能产生“经济台独”这一“台独形式”。1987年两岸恢复接触后,台湾地区对大陆投资日益增多,大陆在人力成本、市场前景、政策优惠和发展空间上的优势,引发了台湾的产业转移。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祖国大陆和台湾的经济实力对比出现“反转”,祖国大陆在经济规模、消费能力和发展速度上,已经对台湾形成絶对优势,台湾对祖国大陆的经济依赖日渐加深。在这一情势下,“台独”的经济基础逐渐丧失,一些主张“台独”的势力和人物开始提出“经济台独”的思想,意图摆脱台湾经济对于中国大陆的依赖,重塑“台独”的经济基础。〔15〕无论是陈水扁念兹在兹的“南向政策”,还是蔡英文提出的“新南向政策”,都是希望将台湾经济从对于大陆的依赖中解脱出来,为台湾经济寻找新的出路和着力点。2002年8月,陈水扁当局提出了《南向政策行动纲领草案》,正式启动第三轮“南向政策”〔16〕,其主要目的是为配合“台湾要走自己的路”的“台独”战略:“即通过鼓励台商投资东南亚,分散台商对中国大陆投资,避免台湾经济对大陆的过度依赖,为未来台湾独立创造条件。”〔17〕陈水扁当局试图以此“战略”弱化台湾与大陆的经贸关系,降低两岸经济的依存度,增加其在两岸关系中的筹码,为实施其“台独”政治服务。

  2016年蔡英文上台后推行“新南向政策”,试图摆脱政治孤立和大陆政治、经济影响力。“蔡英文所提出的‘新南向政策’,分解台湾对大陆经贸依存‘风险’的意图十分明显,甚至隐含着‘经济去中国化’的政治企图,以阻断两岸经济融合的趋势。”〔18〕也就是说,蔡英文执政后,民进党当局围绕如何建构、维护“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国家”这一“台独”主轴来设计其所有的两岸政策论述、两岸关系发展以及两岸经贸往来与涉外战略等。“新南向政策”的核心与长远目标就是为最终“脱离中国”、实现台湾独立创造条件,因此可以视为经济上“远中脱中”的“经济台独”,与“文化台独”“政治台独”共同构成蔡英文的“台独路线图”。〔19〕简言之,民进党面对祖国大陆快速经济崛起、台商大量投资内地及两岸经贸来往日益深化的局面,有一种自然而然的政治恐慌,害怕两岸之间因过强的经济关联而导致政治被严重套牢。“因此之故,民进党一直在寻求所谓的‘台湾经济自主性’,即台湾经济相对于大陆市场的依赖性被控制和减低到一个可预测和可调节的范围之内,不使经济关联和利益互持对台湾政治决策产生结构性影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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