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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窗,别弹到法律框外
http://www.CRNTT.com   2019-12-10 18:11:03


  12月4日,人民日报痛批弹窗广告的消息登上了微博热搜。其实,整治弹窗广告已是老生常谈。舆论常年在抨击,但这扇网络小窗依旧时时在弹。所以,每一次谈论弹窗话题,总是引起网友共鸣。公众不禁要问:非法弹窗到底要弹到何时?

  违法成本低,惩罚力度弱,是非法弹窗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广告法》明确规定: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着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违反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幷可处以最高3万元罚款。然而,网友都深有体会,不少弹窗不仅没有一键关闭功能,还会制作虚假的关闭按键。据媒体报道,弹窗广告已形成完整产业链,投入2万元即可弹窗100万次;有的按受众点击量收费,每次点击收费0.1元至0.3元。相比之下,3万元的顶格罚款仿佛“保护费”。即便罚款不多,与满屏游走的弹窗相比,处罚案例也少之又少。非法弹窗零散化,也让执法部门很难做到“一锅端”。

  越是顽疾,越要下功夫治理。摸清病因,便有方可循。弹出了法律的框,就要让它们回到法律的轨道。一是要加大检查力度和执法频次,组织专项整治,多抓违法典型,起到广泛的震慑作用;二是要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对屡犯不改者下猛药,要有强制关闭弹窗的措施。此外,反非法弹窗,网友也应该是治理者,如其一次次地无奈关闭,不如积极向监管部门举报。

  弹窗是平台与商家的一个收入窗口,没有必要被赶尽杀绝。我们对这样的弹窗幷没意见:在出现时没有破坏用户对网页的浏览,在醒目位置规规矩矩地设置了一键关闭功能,幷在内容上不涉及色情暴力等不良内容。合法合规的弹窗才应该获得生存和盈利的权利,才能锁住老用户。所以,封堵非法弹窗,平台更应该把好关口,非法弹窗既然能凭借技术冒出来,平台就应该靠技术手段预先拦截在外。

  网络“牛皮癣”,还不止一家“弹窗”。社交平台在日常信息中夹杂的广告推送、视频平台对会员与非会员插播的突兀广告等,也让网民不堪其扰。执法部门应将目标锁定在多个如“弹窗”一样严重侵扰网民生活的广告和流量推送上,更好地营造清净优良的网络生态环境。(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殷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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