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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厅官李逸浩获刑
http://www.CRNTT.com   2021-02-17 09:27:37


李逸浩 资料图
  中评社北京2月17日电/据澎湃新闻报道,落马半年多后,江苏厅官李逸浩受贿细节获公开披露。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李逸浩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介绍,2009年至2020年间,李逸浩利用担任盐城市滨海县县长、县委书记,盐城市副市长等职务便利,收受相关人员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约1508万余元。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李逸浩多次通过妻子、儿子收受财物。他和妻子还以“借”为名,收受1000万元用于儿子买房。另有两块总价值超90万元的名表,系李逸浩儿子结婚时他人送上的贺礼。

  2021年1月,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逸浩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5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李逸浩,男,1963年4月出生,曾任原大丰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常务副市长,滨海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2016年5月至案发任盐城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20年5月,李逸浩被江苏省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同年8月被刑拘并执行逮捕。2020年9月,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就李逸浩受贿案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李逸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实际经营或控制的公司在项目审批、工程款拨付、违法事项查处、相关人员工作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于2009年至2020年间,先后多次或通过妻子、儿子收受相关人员所送人民币1305万元、美金9.8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12.5万元的消费卡、价值人民币129.34万元的手表、黄金、纪念币等物品,共计人民币1508.45414万元。

  澎湃新闻梳理判决书发现,李逸浩受贿所得财物中,有1000万元用于给儿子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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