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百万再购车位
买下千万房产,还需要相应的车位,为后者“买单”的则是李逸浩妻子的堂妹唐某丙。
判决书显示,李逸浩利用职务便利,为滨海德彩稀土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唐某丙在企业落地审核、项目审批、环保违法查处等方面提供帮助,并于2014年至2016年,先后3次收受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唐某丙所送120.2512万元。
具体包括:2014年,唐某丙代为李逸浩妻子唐某甲支付“百达翡丽”品牌手表款8万元;2015年,李逸浩儿子李某甲去美国上学之际,唐某丙以银行汇款方式给其账户汇去美金2万元,折合人民币12.2512万元;2016年,为给李某甲购置中信君廷的停车位,唐某丙以银行汇款方式,由唐某甲经手收受100万元。
唐某丙证言证实,2016年下半年的一天,唐某甲说儿子在上海购买的房子需要一个车位,向其借100万元。这笔钱名义上是借,实际是送,唐某甲或李逸浩也没有说过要偿还。之所以送上述钱款,是因为李逸浩先后担任滨海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对其在滨海开办公司以及在安全生产检查、环保检查等方面都给予过帮助,后李逸浩担任盐城市副市长,其也想进一步和李逸浩处好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李逸浩多项受贿事实中,均有其儿子身影。
判决书介绍,李逸浩曾为绿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绿叶科技产业园(盐城)有限公司在企业经营、项目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并于2013年至2020年,先后15次收受两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甲所送1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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