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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夫妇卖5斤芹菜遭罚6.6万元,专家:监管不能只重处罚而忽视教育
http://www.CRNTT.com   2022-08-31 18:16:53


  央视新闻报道的“榆林夫妇卖5斤芹菜遭罚6.6万元”事件引发热议。

  红星新闻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看到一起类似案例。河南丁某开的一村庄家庭超市购进香蕉17斤,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时取走抽检样品3.6斤,剩余香蕉销售货值金额25.5元。后样品经检验不合格,丁某被行政处罚5.5万元,丁某发起行政诉讼,后法院判令市场监督管理局更改行政处罚罚金一项,改为罚款2000元。

  红星新闻记者就“榆林夫妇卖5斤芹菜遭罚6.6万元”事件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北京市社会组织法律调解中心副理事长张新年律师。专家和律师均指出,此案暴露一些监管部门只注重事后处罚,忽略了事前和事中的监管。

央视报道 商贩卖了5斤芹菜被罚6.6万元

  据央视新闻报道,近日国务院督查组接到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陕西榆林的一家个体户卖了5斤芹菜后被市场监管部门罚了6.6万元,督查组对此展开调查走访。

  罗某夫妇经营一家蔬菜粮油店,去年10月的一天,他们购进7斤芹菜。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取2斤进行抽样检查。一个月后,他们接到检验报告,说这批芹菜检验不合格。粮油蔬菜店主罗某表示,被告知芹菜不合格后,要提供进货的票据,罗某称当时票据丢了,也找不到了。

  涉案的7斤芹菜中,除2斤用于抽样检查,剩余的5斤,夫妇俩已经以每斤4元价格售出。

  处罚决定书认定因涉案芹菜已售出,无购买者信息无法召回,罗某夫妇不能提供供货方许可证明及票据,不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涉嫌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做出6.6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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