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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签收确认,顺丰“试”错了
http://www.CRNTT.com   2021-09-16 23:29:49


  近日,顺丰因为加收1元钱“签收确认”上了微博热搜,还被浙江省消保委质疑涉嫌巧立名目收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快递暂行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幷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浙江省消保委据此认为“签收确认”本是顺丰应尽的法定义务。顺丰速运的表述容易使得消费者误以为如不勾选此服务项目,顺丰速运就不提供“签收确认”服务,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从这一角度看,点名顺丰,不算冤枉它。

  不过也要注意,顺丰此次推出的“签收确认”幷非《快递暂行条例》规定的常规交付签收。与消费者理解的不太一样,它实际上是一种增值服务,要在常规交付签收之外,另向收件方提供验证6位口令信息。快递员送货上门时,收件方必须提供口令才能签收。说得准确些,这种服务应叫做“加密签收确认”,比常规签收多了密码生成和密码验证两道环节,多占用了快递公司资源和快递员时间,多收1元钱也可以理解。

  消费者在顺丰下单过程中,幷不会自动出现“签收确认”服务选项,需要单独点击“增值服务”栏目才能看到。与这一服务一起幷列的收费项目还有包装服务、代收货款、签单返还、定时派送等。但消费者对这些服务没有抵触情绪。综合来看,顺丰推出增值服务没有问题,但名字起得不妥,容易让消费者误会。如果当初上线这项服务时使用“加密签收确认”这一名称,或许可以避免这场争议。这也提醒企业在开发创新服务时,应多站在消费者的角度考虑问题,切勿想当然。

  还要看到,顺丰1元“确认签收”引发巨大争议,幷不只是因为消费者不想花这1元钱,而是因为他们此前快递不送货上门、不按时按要求投递积累的情绪找到了集中爆发点。消费者觉得自己本应享有的权益已受到侵害,现在居然还有企业明目张胆为“确认签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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