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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查占用应急车道那样查消防占道
http://www.CRNTT.com   2019-12-06 19:53:21


  “楼上着火跟我有关系吗?”当然有。如果不是他的车辆堵住消防通道,消防队本可以第一时间上楼灭火,避免火灾波及更多住户。

  引发众怒的“硬气”车主现在已被当地公安部门介入调查,想必他将为堵塞消防通道付出应有代价。但是,这也幷不值得欣慰。一方面,根据《消防法》现有规定,个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造成重大损失的最高仅罚500元,与可能造成的损失严重不成比例,其所能起到的震慑效应可想而知。

  另一方面,车辆堵塞消防通道,管理主体涉及不同部门:通道被堵塞虽然归消防部门管,但移走堵塞通道的车辆,却需要交通部门来执法。职能割裂、多头治理的直接后果是疏通效率低,延误火灾救援。

  所以,关于消防通道堵塞问题,不论是在处罚力度还是治理模式上,都使得消防通道被堵成为一个屡治不绝的问题。

  对比发现,消防通道与公路上的应急车道有着高度相似性:消防通道是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疏散被困人员的通道,而应急车道是专供工程抢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以及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时使用的车道,两者本质属性相同,都属于“生命通道”。

  一般情况下,除非遇到紧急情况,我们很少看到普通车辆占用应急车道。这是因为,《道交法》对普通车辆占用应急通道的处罚相当严厉。根据《道交法》规定,车辆在非紧急情况时走应急通道,罚款200元幷扣除6分。而在深圳,开车走应急车道一经查处更是要罚款3000元。处罚不可谓不重。

  这种查车与查人、罚款与记分相结合的方式,足以为处罚车辆堵塞消防通道提供借鉴:如果说罚款不足以让车主感到“肉痛”的话,那记分直接影响车主日常开车,其震慑威力显然大得多,这就可以更好地抑制车主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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