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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人脸识别滥用,该建个人信息梯度保护制度
http://www.CRNTT.com   2019-12-05 14:16:54


  最近,从AI视频监控进课堂、“ZAO”APP换脸到“人脸识别第一案”,人脸识别技术带来的安全隐患为舆论所关切。而新京报近日刊发的调查报道,则进一步坐实了公众的“人脸焦虑”。

  记者调查发现,网上有一些私下售卖人脸数据的卖家,有发帖者称8元可买3万张人脸照片,有卖家表示可以提供“更多渠道”的人脸图片。还有卖家表示,其出售的照片大部分来自朋友圈,且没有取得对方同意。

对人脸识别的担忧,当区分两个层次

  人脸识别技术本质上是一种算法,是通过捕捉一个人的脸部几何特征,幷将其与已经储存的图像进行比对的身份识别技术。

  当前,法律制度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采取的是分等级保护的模式,区分一般个人信息与敏感个人信息,对于诸如人脸、指纹和基因等具有高度可识别性的个人生物信息,给予最高等级的保护。

  不过,由于对人脸识别技术带来的偏见和隐私方面的担忧,有的国家和地区明确限制甚至禁止其使用。当前,正如上文调查中所言,我国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也具有泛滥的倾向,通过立法明确加以规制的呼声一直很高。

  当前,我们对于关于人脸识别技术的担忧,应该区分两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主要的,即在何种场景下运用人脸识别技术是允许的。这个层次对应的是个人信息收集需要符合“必要且有限”的原则;

  第二个层次是人脸识别技术涉及的人脸信息和图像在被收集和储存后的处理,即如何做到准确、没有歧视、数据安全,且符合最初人脸识别技术运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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