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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垃圾分类 奖罚皆有学问
http://www.CRNTT.com   2019-07-10 16:15:30


  垃圾分类是最近的热门话题,其中奖励或处罚是舆论关切的焦点之一。据报道,目前有25个城市已明确对个人违规投放处罚,最高罚款1000元。2019年至2021年,深圳拟每年拿出6250万元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奖励垃圾分类先进家庭、个人、小区及单位。

  奖励与处罚都是一种手段,目的在于更好地推动垃圾分类,但奖励能否最大化起到刺激和引导作用,处罚能否真正起到惩戒和倒逼作用,却是一门学问。只有把这门学问弄通搞懂,才能达到预期目的,甚至事半功倍,否则有可能效果大打折扣。

  先说处罚。对违规投放垃圾的个人进行罚款成为多数城市的共同选项,但罚款标准,有的城市最高是200元,有的城市是1000元。各个城市的罚款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很多市民恐怕幷不清楚,相关制度制定部门或执行有必要先做解释,或公布决策的依据,以增强制度的权威性和说服力。

  多数城市幷不是直接罚款,而是责令限期改正,违规个人逾期未改或者拒不改正的,才进行罚款。这实际上给了违规者改正的机会,改正了就不用交罚款,还是比较人性化的。此外,逾期未改如果确有客观原因,还会不会罚款,有没有申诉机会等问题,也需要认真对待。

  罚款之外的其他处罚也值得关注。如苏州规定,个人受到罚款处罚的,可申请参加垃圾分类社会志愿服务,达到要求可免除罚款处罚。这比单纯罚款更为科学,给了违规者选择处罚方式的机会,若参加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同样有意义,此举可推广。

  有的城市对违规投放垃圾增加信用惩戒措施,这需要妥当把握。从积极角度看,此举有震慑、倒逼的效果,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动辄对违规者实施联合惩戒,让其处处受限寸步难行,会不会有信用惩戒过密过重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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