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善于用大历史观看待“三农”问题,遵循历史规律推进“三农”工作,凡是涉及农民基本权益、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情,必须看准了再改,保持历史耐心,在重大问题、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上绝不能跑弯走偏。所以,对农村土地问题,我们也不能简单算经济账,更不能当作一般的不动产来进行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
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今年和“十四五”时期,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按照文件决策部署,谋划推动新一轮农村改革,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以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为重点,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更有力的制度支撑。
一方面,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另一方面,稳慎推进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在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完善管理制度等基础工作前提下,推动取得一批实质性试点成果,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同时,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2021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阶段性任务。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构建面向农业农村发展需求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推动土地、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化改革和户籍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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