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9月5日电/近日,《半月谈》记者走访发现,使用网络贷款平台支出日常消费已成大学生常见的消费方式,疫情期间,往常依靠生活费、兼职打工来偿还网贷的大学生,因为没了“收入”,债务接近“爆雷”。
在这个互联网营销的时代,不少商家都在鼓吹年轻人应该“及时行乐,该买就买”,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年轻人的冲动消费、超前消费。此外,越来越低的网贷门槛也对年轻人的负债消费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比如,目前市面上不少网贷产品宣称每日利息不到0.05%,让人以为利息很低,但实际上这种日利率对应的是18%的高额年利。有的网贷平台为了利润,还刻意培养用户超前消费的习惯,并引导年轻用户以信用为担保透支个人账户。
超前消费、负债消费作为一种消费手段,的确可以降低当前一些需要一次性支付资金的压力,分摊到以后的数个月支付,从而减轻消费者的还款压力。一些小额、便捷,基于学业或者创业的“校园贷”对资金有限的大学生来说,也是一项福利。如果加强监管,强化审核力度,规范运营,风险也是可控的。但一部分人因为自制能力差,在唯利是图的黑中介的诱导下通过不同的网贷平台进行贷款,甚至“拆东墙补西墙”,导致贷款本金利滚利,背负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债务。
在消费手段日益多元化的今天,正规的网贷是很常见的金融消费方式,我们不必把其看成洪水猛兽,但也不应过度沉迷。一方面,我们需规范约束各类网贷行为,在打击非法网贷平台的同时,尽快出台细则,规范正规网络平台面向大学生的贷款行为,如设定贷款最高限额、避免多平台借贷、规范身份审核制度等。另一方面,大学生自身要秉持理性态度,让超前消费成为“为我所用”的消费手段,社会也要引导形成健康的消费观和金融观,学校则要加大理财教育的力度,帮助大学生训练财商,学会财富管理。如此,大学生才能在敢于消费的同时及时形成健康的消费观念。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刘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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