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月15日电/重视顶层设计是十八大以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特征。顶层设计最终要在企业层面落实落地,需要一个由点到面的过程。这个点就是先从某些企业开始试点,然后逐步发展到更多的企业,从而实现政策设计全面实施且达到预期效果。
2015年9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其后陆续推出与其相配套的一些政策文件,初步形成1+N政策体系。2016年2月,国务院国资委选择一些中央企业推动十项改革试点,即落实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企业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中央企业兼并重组、部分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这些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推进国企改革起到重要作用。但试点企业只能选择其中的一项进行改革,难以满足企业的改革需求,需要给予企业更多的改革选项。
2018年8月,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工作方案》,近400家中央企业子公司、地方国有企业入选。不同于十项改革试点,实施“双百行动”的企业可以进行多项改革,只要符合企业实际且政策允许,需要什么样的改革就进行什么样的改革。“双百行动”是落实1+N政策体系的综合性改革,以此打造一批国有企业改革尖兵和典范,发挥示范效应,带动和促进其他企业改革,实现改革由点到面的铺开。
“双百行动”实施一年多来,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一些企业借助“双百行动”积极推进改革,解决了长时间困扰企业的问题,有力促进了企业的发展。但改革绝不限于“双百行动”,未入选“双百行动”的企业基于本企业实际、相关政策、“双百企业”的示范效应,同样要积极进行改革,而且改革的力度可以更大、范围可以更广,创造更多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做法。这也是“双百行动”由点到面的应有之义。
国企改革的主体是企业,企业必须要有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只有这样,改革才能取得更大的成效。在“双百行动”中,那些取得明显成效的企业都有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企业发展。所以,解决企业改革积极性问题是关键一环,需要将改革同企业的切身利益、尤其是同推进改革的企业关键人员的切身利益紧密联系起来,让企业迸发出积极推进改革的内在动力。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被改革的对象也是国有企业。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已经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范畴,在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内涵。改革初期的国有企业是一个单体的工厂制企业,其改革的对象非常清晰;而今天的国有企业已经是一个层级制多法人的集团化企业,其改革的对象是整个企业集团还是集团旗下单体法人企业,这是需要明确的问题。我们需要不断更新对国有企业的认识,从国有企业这个被改革对象的实际来制定政策、推进改革,这样的改革才会有针对性和有效性,才能取得更大的改革成效。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许保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