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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出清有望助P2P行业走上良性发展道路
http://www.CRNTT.com   2019-10-29 09:11:52


 
  相对于传统金融机构,P2P业务不需要承担金融监管成本和相关责任,不适用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做出的最低资本金、杠杆倍数、高管准入、风险管理等要求,不经监管允许即可依托互联网技术拓展全国范围业务,所谓依靠金融创新形成的“成本优势”“技术优势”“灵活性优势”等自然十分显着。最终,P2P网贷行业在利用监管空白实现规模快速扩张的同时,相应的风险也在快速积累乃至集中爆发。

  推进行业市场出清和良性发展

  《孙子兵法》有云:“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P2P行业发展同样要“守正出奇”,首先是要基于P2P行业的本质特征推进行业监管和合规经营,其次才是开展金融创新和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P2P行业的一个重要发展特征是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强穿透性”而形成的强大动员社会储蓄能力,本质上是小额公开的证券发行。未来对于P2P行业的监管需要以证券公司监管为基准,构建统一的监管标准,在平台的设立上要有较高准入门槛,对平台运营要有相应的资本金、现金流、杠杆率、高管资格等要求,更加强化信息披露的透明性、准确性标准等等。

  可以想见,当前我国绝大多数P2P平台都不会符合监管要求,P2P平台退出市场将常态化,很可能只有极少数优质平台可以获得相关牌照持牌经营,从而实现市场有序出清、良性发展。

  同时,我国仍需要进一步发挥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突破性作用,推进我国金融体系的市场化改革发展进程。我国正加快推进P2P网贷机构接入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百行征信等信用平台,这为P2P行业基于高质量信息披露加快金融创新创造了条件。

  P2P业务相当于一般的证券发行行为,具有小额、多次、高频等特征,十分吻合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我国可以在P2P业务领域探索债券发行注册制改革,大力推进中小企业利用P2P渠道发行债券融资,提高P2P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来源:中国网  作者:余凌曲(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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