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0月9日电/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近期人民银行系统通报查处的4起“四风”问题案例:
1.内蒙古自治区商都县支行原党组书记、行长宋永东等人履职尽责不力问题。2018年8月,商都县支行原职工冀敏因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不如实向组织报告重要事项、长期不上班且态度不端正不配合调查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撤职(由科员降为办事员)处分;宋永东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高庭勇因监督管理不到位,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冀敏被查处后,仍存在累计旷工36天、迟到早退111次、不按要求报告个人重要金融事项等问题,2018年12月因再次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拘留并罚款,冀敏受到行政开除处分。宋永东、高庭勇未能汲取教训,在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冀敏受到处分后仍继续旷工等问题没有及时处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宋永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高庭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广东省潮州市中心支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江镇平等人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至2018年6月,江镇平违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以及广州分行交流干部有关规定,使用公务用车由潮州往返汕头探望家人共计204趟(含往返,下同),车辆通行费和油费折算合计13954元。2016年至2018年2月,潮州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彭志强违规驾驶公务用车由潮州往返汕头探望亲人共计288趟,车辆通行费和油费折算合计19729元。江镇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改任非领导职务,彭志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上交。
3.石家庄中心支行国际收支处原处长张军辉等人弄虚作假套取发行费问题。2017年4月,张军辉等人向某杂志社提供17名虚假人员名单用于领取发行费,截至2018年1月共领取395375元。其中,张军辉等人留存145961元,其余部分发至各地市中心支行。张军辉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发行费全部退还。
4.江苏省丹阳市支行党组书记、行长蒯理所等人违规发放奖金、福利问题。经蒯理所决定,2013年9月至2017年12月,丹阳市支行先后违规购买发放古钱币纪念册、电费卡、移动电话卡,合计104000元;2018年6月,丹阳市支行违规发放信息调研奖、荣誉奖共计289458元。蒯理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违规发放的奖金、福利(折算为现金)全部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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