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4月30日电/据中国侨网报道,4月28日,巴西总统府民办主任、司法与公共安全部代部长、基础设施部长及卫生部长联合颁布第203号文件(废除3月27日第152号文件),决定自4月28日(星期二)起30天内,限制外国公民搭乘飞机入境巴西。有关入境限制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一)巴西籍公民;
(二)获得巴西居留的外国人;
(三)经认定的供职国际组织的外国专业人员;
(四)巴西政府认可的外国工作人员;
(五)巴西公民的外国籍配偶、伴侣、子女、父母或监护人;由巴西政府出于公共利益目的特别授权其入境的外国公民;国家移民登记卡RNM持有者;
(六)从事货物运输人员;
(七)不离开国际中转区且所前往的目的地国家允许其入境的国际中转旅客;
(八)在巴西境内做技术经停且无需下机的外国人。
公告进一步规定:1)有关限制政策不适用于执行任务的航空公司的外国机组人员入境和停留的情况;2)关于第七条中提到的国际中转旅客,如航班延误超过六个小时或取消,承运航空公司应向旅客提供包括食宿等物质协助,并将有关情况提交至联警评估是否可特批其在中转区外住宿;3)承运航空公司有责任确保第七条中提到的国际中转乘客不离开中转区。
特殊情况下,身处巴西陆路邻国且需入境巴西乘飞机返回其居住国的外国人,可在获得联警授权的情况下进入巴西,并直接前往机场,有关人员还需提供其居住国使领馆出具的正式请求并出示相应机票。
公告中遗漏的情形将由司法和公共安全部裁定。
违反有关措施者将承担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立即被驱逐或遣返,或将被取消避难请求。
中国驻巴西使馆提醒计划来巴的中国公民务必注意了解上述措施,及时中止、调整来巴行程,以免入境受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