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2019年4月曾报道,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李跃武洗钱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2007年至2015年间,天津市委党校综合处工人李跃武在明知张继和职务及钱款为受贿所得的情况下,多次受张继和请托,将段某某交予其的现金903万元存入其名下银行账户,幷于事后将存单交予段某某。
2018年11月,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跃武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幷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之后李跃武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另据张继和受贿案起诉书,案发后,张继和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
检方认为,被告人张继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