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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 |
中评社香港1月16日电(记者 张心怡)香港特区政府1月7日公布,由2月1日起,将调高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的标准项目金额,以及公共福利金计划下的高龄津贴,包括“广东计划”和“福建计划”下发放的津贴、长者生活津贴及伤残津贴金额,并把领取长者综援的合资格年龄,由60岁改为65岁。
消息一经发布,便引发争议。14日,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会议讨论相关事项,不论建制及泛民议员均表明反对推行相关措施,并要求政府撤回。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认为,政府今次推出新政策的程序不可取,在作出如此大的改动前,应该向各政党咨询沟通,取得社会共识后才实施。建议政府动用关爱基金,补贴60至64岁的有关人士,获得与长者综援相同金额,并设过渡期至少五年。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柯创盛提出,不支持有关措施,政府对60岁至64岁的长者就职和生活支援不足下,贸然调整年龄,是剥削有需要长者应有的福利。在新安排下,日后60岁至64岁有经济需要的长者只能申领成人综援,但每月的标准金额为2525元,与长者综援金额的超过3585元现金津贴比较,相差1000元,还未计算长者综援可获得的其他补助等,故新安排等同削减长者的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