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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盟关于反分裂国家法实施十五周年的公开信
http://www.CRNTT.com   2020-05-31 00:21:27


(美国)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联盟(美联盟)部分成员(中评社资料照片 记者宋楷文摄)
  中评社洛杉矶5月30日电(记者 宋楷文)(美国)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联盟(美联盟)于当地时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反分裂国家法》实施十五周年的公开信”表示:“北京《反分裂国家法》实施十五周年座谈会的基调是‘和平统一’。祖国大陆‘和平统一’的大政方针没有变。” 公开信全文如下:

  在两岸关系愈趋复杂严峻、外部势力不断挑战一个中国政策的形势下,中国全国人大5月29日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反分裂国家法》实施十五周年座谈会,具有明显的警告台湾岛内台独分裂势力和外部势力干预台湾问题的深层意义。

  我们认为,《反分裂国家法》实施十五周年座谈会的基调是“和平统一”。祖国大陆“和平统一”的大政方针没有变。强调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选项,做好非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准备,目的是要稳控台海局势,防止两岸关系偏离和平发展轨道,争取和平。 《反分裂国家法》是两岸关系和平稳定的“压舱石”。

  特别是《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从15年的实践中看,《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有效地防止了“台独”分裂势力推动所谓法理“台独”达成分裂国家目的,从而维护了台海和平稳定,维护了祖国的领土完整,维护了中华民族的利益。

  我们作为生活在美国的中华民族的一分子,理应坚定“和平统一”的信心,担起民族大义!我们热爱祖国,关心家乡,更有与生俱来的中华民族情怀。我们支持“和平统一, 一国两制”。由衷的期盼祖国国泰民安,中华民族繁荣昌盛。希望幷愿意为我们居住的美国和血脉相连的祖国的关系在良性的轨道上友好发展尽绵薄之力。


  美联盟依据美国法律于2002年8月在美国本土加利福尼亚州成立。美联盟自成立以来,团结来自两岸三地的各界人士,积极发挥熟悉中美、联系两岸的独特优势,以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推动中国和平统一为己任。积极开展理论探索、学术交流等活动,在反独促统和促进中美交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美联盟实行轮值主席负责制,目前已经拥有美国不同地区的执行会长团体单位22个。美联盟声明不依附于任何政治势力,不加入任何其他的所谓“总会”、“联合会”等其它社会团体。美联盟不接受来自任何方面的指示,更不会接受任何政府的补助,学术独立。“怀着一颗纯洁、赤诚的心,为祖国‘和平统一’和中华民族的明天而奋斗!”

  美联盟现任轮值主席是台籍侨胞田平春,秘书长是大陆籍的侨胞张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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