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美琴说,赖清德向“立法院”提出副院长人选,她再次重复基本精神谈提名原则,每位被提名人都要兼顾理论以及实务经验。副院长被提名人有丰富法学背景,在学术界有一定基础,实务界作为就是把复杂问题化烦为简,司法改革与法律问题,是我们认为姚立明被提名人符合当初设定的标准。加上专业性、进步性、国际化兼顾实务背景符合高度期待。
萧美琴在回应媒体问题时,姚立明在一旁则有点尴尬微笑,并没有回应。
除了姚立明在赖德清竞选时担任竞选总部主委,被提名为大法官的廖福特也是民进党仲裁委员会委员。
萧美琴今天主持“司法院”正、副院长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绍记者会,说明赖清德此次提名四项核心价值,要充实大法官组成的“专业性”、“进步性”及“国际化”,并“兼顾理论与实务”。萧逐一介绍被提名人简历,期盼获得“立法院”的支持与同意,让“司法院”及“宪法”法庭发挥宪政功能,促进宪政体制健全运作,深化人民基本权利保障。
萧美琴致词时表示,今天非常荣幸主持这场记者会,正式向大家介绍赖清德提名的新任“司法院”院长、副院长及5位大法官人选。现任“司法院”院长许宗力、副院长蔡烱炖及许志雄、张琼文、黄瑞明、詹森林、黄昭元5位大法官,任期将于今年10月31日届满。
她指出,为使大法官任期顺利衔接,发挥宪政功能,赖清德依据“宪法”增修条文第5条规定,提名张文贞女士为“司法院”大法官并为院长、姚立明为大法官并为副院长,及何赖杰、陈运财、王碧芳、廖福特、刘静怡5位为大法官,将在今天咨请“立法院”同意。
萧美琴在记者会中逐一介绍被提名人:
一、“司法院”大法官并为院长被提名人张文贞
张文贞现任台湾大学法律学院特聘教授、阳明交通大学科技法律学院合聘教授、财团法人威权统治时期国家不法行为被害者权利回复基金会董事长,美国耶鲁大学法学博士。
张长期任教台湾大学,致力比较“宪法”及国际人权法之教学与研究。她曾经担任“总统府”人权谘询委员会委员、司法改革“国是会议”分组委员,及多次担任“释宪”案之鉴定人,过去,最为指标的,像是释字第748号的“婚姻平权”法案,张均能秉持学术专业,提供前瞻且宏观之专家意见。
张也积极参与全球学术社群,担任国际公法学会谘议会成员、国际“宪法”学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兼全球学者,对于推动台湾“宪法”学研究的国际化及专业化,卓有贡献。
张专精于比较“宪法”领域,熟悉国际人权发展趋势,曾参与推动司法改革,且具行政经验。其专业的学养与丰富的“释宪”实务经验,能为台湾司法改革与民主深化贡献关键力量,是“司法院”大法官并为院长的优秀人选。
二、“司法院”大法官并为副院长被提名人姚立明
姚立明现任财团法人“国会”观察文教基金会董事长,德国毕勒佛大学法学博士。
姚在德国求学期间,专研“宪法”理论,曾在中山大学、中国文化大学教授与“宪法”相关的课程,长达二十多年。长期关注台湾民主发展,撰文剖析时政,对宪政体制、政党政治及“国会”运作等有深刻且丰富的论述。
姚曾任“中华民国宪法”学会理事,积极参与李登辉所推动的宪政改革工作,他也曾担任“立法委员”,熟稔政府体制,众所皆知的是,姚富有真知灼见且公正不阿,因而成为跨越不同党派的政治意见领袖,擅长运用深入浅出之表述,与社会各界进行沟通。
姚追求社会公平正义,致力研究“宪法”法学,积极参与政治活动,掌握宪政发展脉络,定能为大法官“释宪”贡献多元视角与智慧经验,并襄助院长持续推动司法改革工作。
三、大法官被提名人何赖杰
何赖杰现任政治大学法律学系教授,德国杜宾根大学法学博士。
何专精刑事程序法领域之研究,自德国学成归国后,长期任教于政治大学,曾任法律学系系主任、法学院院长及该校主任秘书。另曾担任“司法院”刑事诉讼法研修小组委员、刑事诉讼改革成效评估委员会委员,协助政府推动改革,也曾担任112年宪判字第14号法官回避案鉴定人;他也曾担任台湾法学会理事长,积极参与民间法学团体学术交流。
何的法学涵养深厚,尤其关注人权保障,重视法治价值,对于大法官维护自由民主宪政秩序之核心职能必能有所助益。
四、大法官被提名人陈运财
陈运财现任成功大学法律学系教授,日本神户大学法学博士。
陈长期任教东海大学、成功大学,从事刑事诉讼法领域之教学与研究,著作丰硕。在实务参与上,他曾担任大法官“释宪”案件及“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之鉴定人,参与机关法案草拟、研修工作,提供法学专业意见。尤其具台、日刑事诉讼法比较研究专长,以日本裁判员制度之研究,协助创建“我国”的“国民法官”制度,将理论化为实证;并发起成立台日刑事法研究学会,积极促进两国刑事法界学术交流。
陈为留日法学博士,追求以正当法律程序维护人民诉讼权益,对于建构人民信赖的司法,必能展现所长。
五、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
王碧芳现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审判长,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
王历任三审法院法官,长期办理行政诉讼审判业务。任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期间,所主笔的《烟酒税法》第21条规定“违宪”争议“释宪”声请,经“司法院”作成释字第641号解释;审理关厂工人案,判决影响深远;任职最高行政法院审判繁杂土地案件,建立多则重要终审法院见解。在司法行政历练上,她也曾担任大法官书记处处长,熟悉“释宪”实务,且衔命推动“宪法”诉讼法修法,让台湾的“释宪”制度迈入新的里程碑。
王具丰富行政审判经验及公法学识专业,深具“宪法”意识,为司法实务界优秀的大法官人选。
六、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
廖福特现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研究员,英国牛津大学法学博士。
廖长期在“中研院”以国际人权法及“宪法”为研究主轴,并在国立台北大学、东吴大学等校教授相关课程。所撰国际人权法著作是台湾本土实践的重要基础,他也曾参与规划国际人权条约国内法化之蓝图,并投身“国家人权委员会”的成立倡议、设置规划与运作谘询,对于促进“我国”人权法制与国际人权公约接轨,着力甚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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