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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委锺佳滨接受媒体采访。(中评社 俞敦平摄) |
中评社台北7月10日电(记者 俞敦平)昨日国民党团要求大法官许宗力与许志雄回避审理“国会”改革法案“释宪”案,遭到驳回,民主进步党籍“立委”锺佳滨表示,该申请欠缺适格性,并指出“宪法”法庭的判决标准应避免被无限扩大解释,否则将对法庭运作产生严重影响。
今日下午,“宪法”法庭将审理“国会”扩权法案声请“释宪”案,引起广泛关注。韩国瑜昨日以“立法院”名义,指定翁晓玲作为机关代表,声请“宪法”法庭大法官许宗力与许志雄回避审理此案。然而,“宪法”法庭已于昨日傍晚驳回这项声请。
对此,锺佳滨表示,这次事件显示出韩国瑜在理解“宪法”诉讼法及“宪法”法庭功能上的误解。锺佳滨解释说,过去的“释宪”是向“司法院”大法官会议提出,但随着“宪法”诉讼法的实施,现在是由“宪法”法庭来处理“释宪”案。此次“释宪”申请案由民进党团51位委员提出,并进入了“宪法”诉讼程序。
锺佳滨指出,“立法院”作为相关机关,并非诉讼的主体,也不是申请人或诉讼标的。然而,翁晓玲却提出大法官回避的申请,这种行为让人感到疑惑,他酸说难道翁晓玲认为自己是大法官之母,大法官审理案件的资格还要她同意。他强调,相关机关不能要求大法官回避,因为这会对“宪法”法庭的运作造成干扰。
此外,锺佳滨指出,若任何大法官在接受新案审理过程中过去对相关案件有主张,都被质疑是否适合审理新案,那么“宪法”法庭将无法正常运作。他担心这种逻辑会被推广至一般民事和刑事诉讼,导致法官被无限回避,严重影响司法系统的运作。
最终,锺佳滨肯定“宪法”法庭驳回韩国瑜提出的回避申请的决定,认为这是一个正确且值得肯定的判决。这避免了大法官被不当要求回避的情况,确保了“宪法”法庭的正常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