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宏表示,这次通保法修法确实开放网路流量纪录,只要认为有犯罪嫌疑,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或司法警察在这种没有门槛或没有要件下,就可以任意调取人民基本资讯。
开放文化基金会董事长李柏锋也称,王义川的事件他们讨论的结果就是,这个资料应该是是从电信公司流出去的。因为,电信公司可以用商业手段买个ID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所以,他可以买个A的人从板桥跑到小草集会地方。某个B的人从中和跑到青鸟协会。所以,他就可以反推回来,青鸟的人是从哪边来的人,小草是从哪边来的。这就是侧写(profiling)。这个通常出来是ID,没办法知道是谁。但如果是电信自己人,就可以去查电信人员对到哪个人。
李柏锋说,若现在通保法3-1条通过,他根本就立刻知道你是谁了。因为你在家里上网。例如,他要去青鸟协会,就会上网去查这个活动,他就会知道你的特性,直接确认出你这个人,白天去看青鸟,晚上去干什么。
另外,为了确保紧急封网机制不受滥用而侵害言论自由与网路自由,司改会呼吁在相关发动门槛与事后审查规范尚未制定之前,不应纵容无所拘束的封网空白支票合法化。
民团提及,本次修法使检警可比照过往调取“通讯使用者资料”的方式,取得嫌疑人的“网路流量纪录”。依草案3-1条的定义,这包含了手机使用行动网路,所产生的“手机辨识码”、“IP位址”、“连线时间、用量”、“浏览过的网址”。除此之外,由于本条定义是采取“举例”的方式,只要非属“通信内容”,未来也可能属于得调取的“网路流量纪录”。
民团表示,从前述的统计资料来看,本草案如通过,9成的案件都不会经过法院,检警便可取得上开“网路流量纪录”。对此,“行政院”也未公布对人权的负面影响,缺乏有具体的评估及说明,仅是举起“打诈”的大旗,便要人民及“立法院”同意这张空白的政策支票。对此我们表示严重的担忧与关切,呼吁“立法院”应严格把关;并要求“行政院”对于此一政策的拟定及实务需求,提出完整的说明“人权影响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