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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方对于“立法院”职权执行法通过三读,表示后续公告会依法处理。(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5月29日电(记者 黄筱筠)“立法院”会昨天三读修正通过《“立法院”职权行使法》部分条文,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表示,一定会提“释宪”,并强调“释宪”要等“总统”公告后才可以提出,这是必然程序。外界质疑赖清德是否不公告,“总统府”发言人郭雅慧对此表示,对于“行政院”拟提覆议,以及民进党团声请“释宪”,皆予以尊重,并将在收到“立法院”咨文及“行政院”呈后,审慎因应、依法处理。
府方人士进一步说明,依照“宪法”及“宪法”增修条文相关规定,“立法院”法律案通过后,移送“总统”及“行政院”。“总统”应于收到后10日内公布,或者如果“行政院”认为有窒碍难行,于送达10日内,得经“总统”核可,移请“立法院”覆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