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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不请示不汇报 股权转让竟一人拍板
http://www.CRNTT.com   2020-05-08 09:26:49


 

  “我在工作中忽视集体决策,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忘记了党的教育。通过这次教训,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有权不能任性。”事后,冷魁在检讨书中这样写道。但调查之初,在面对专案组人员的问询时,冷魁却一度表示,他这样做“问题不大”。

  冷魁认为,自己同意使用公章,只是个小问题。但他认为的“小问题”,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却是心无组织观念、目无组织纪律的大问题。

  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但冷魁作为国企领导干部,明知上级不同意,在做出重大决策时,还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充分暴露出其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不强、组织观念淡漠。

  “冷魁等人违反有关规定,不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擅自做主同意办理公司股权转让登记,使国有资产面临监管漏洞和不可预见的重大风险。”宝安区纪委监委案件承办组负责人告诉记者,冷魁纪律意识不强、组织观念淡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祟,根子在于思想上出了问题、责任心缺失、权力观扭曲。

  “表现在行动中,冷魁没有按照党规党纪严格要求自己,认为自己作为一把手,就可以随意作出重大事项决定;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本应集体研究讨论的事项,却个人拍板说了算;缺乏大局意识,没有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去定位、去摆布,导致西部公汽股东构成出现重大变化。”该负责人表示。

  此外,冷魁还打电话给时任西部公汽法定代表人的孙甫伶,让其签署相关的工商变更文件,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应是集体决策才能执行的事项,就这样被两个人给“决定”了。

  一个是国有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一个是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他们手握党组织赋予的重权,本该慎独慎微,小心谨慎,运用手中权力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贡献,而他们却把国有企业当成了自己的专属领地,任性用权,任意妄为。无视民主集中制,私自决策拍板搞“一言堂”,私自授权下属盖章批准,私自签订股权转让文件……在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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