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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日大使、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委员吴江浩视频致辞(中评社 陆文煜摄) |
一是要坚持和平友好的初心。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意义在于以法律的形式将两国间持久和平友好关系确定为双方的共同目标,互不干涉内政,使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共同反对任何国家谋求霸权的原则,确定为双方的法律义务。双方应锚定目标,履行义务,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推动中日关系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行稳致远。
二是要妥善管控处理矛盾分歧。当前中日关系面临持续下滑的风险,这一势头急需尽快扭转制止,希望日方切实衷心守诺,恪守中日四个政治文件和一系列共识精神,妥善处理历史、台湾等重大原则问题,同中方一道建设性管控矛盾分歧,为两国关系改善发展排除障碍。我们要抵制任何鼓吹中国威胁,煽动“台湾有事就是日本有事”,挑动中日冲突对立,制造地区对抗的突破,防止两国关系被彻底地引入歧途。我们也敦促日方以真正负责任的态度处置核污染水的问题,积极认真地回应中方以及国际社会的重大关切,建立长期有效的国际监测机制。
三是要增强中日关系的发展动能。中日关系过去几十年,为两国和两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福祉,两国关系要实现更大的发展,离不开牢固的共同利益纽带和坚实的民意基础。希望双方保持定力,坚定信心,克服障碍,努力实现更加紧密的互利合作和更高层次的合作共赢。我们也希望双方发掘历史文化渊源,发扬民间友好传统,发挥优势,深入开展务实合作和人文交流,特别是要着眼未来,加强青少年的教育,为中日友好合作营造持久良好的环境。
四是要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团结还是分裂,开放还是封闭,合作还是对抗,关乎人类前途命运。我们希望日方跳出地缘政治博弈和同盟集团束缚,真正站在地区和世界的高度,顺应时代潮流,展现责任担当。我们愿同日方加强在国际地区事务中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合作,共同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合作应对全球性风险挑战,为地区和世界的和平安宁、团结合作、发展繁荣做出中日两国的应有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