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津说,今后探索“一国两制”台湾方案时应积极推动中央(或大陆)与台湾特别行政区的共治,即中央政府在坚持“一国两制”、高度自治基础上,通过做“增量改革”来搭建两岸合作共治的平台,进一步推动两岸一体化建设,其目的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克服管治和自治的弊端,打破不同制度的阻隔,并融合它们的优势,让台湾同胞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参与国家治理实践,共用国家发展机遇,推动台湾地区的繁荣稳定,进而实现两岸共同发展,以此缩小彼此差异,消弭分离意识。两岸统一后,应积极鼓励台湾同胞参与大陆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为此,建议大陆从顶层设计的高度来推动共治理念的落实,探索“一国两制”台湾方案时要搭建推动两岸共治的制度平台,至少要预留两岸共治的制度空间。
坚持管治、自治和共治的有机统一,是今后实行“一国两制”的题中之义和基本要求。尽管我们在设计“一国两制”台湾方案时不一定会直接写明三种治理形式的具体概念,但这三种治理形式的价值和精神却一定要贯穿其中,并实现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一国两制”既是在尊重差异基础上打造“共同”,也是在打造“共同”的前提下尊重差异;既是在管治前提下实现自治,也是在自治基础上实现共治。这既要求中央对台湾特别行政区实行管治,也支持台湾特别行政区实施自治,还要推动中央与台湾特别行政区实现共治。运用法治调整“一国两制”台湾方案中管治、自治与共治的关系,并实现三者的有机统一,既是对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的发展创新,也是对“一国两制”理论、国家结构形式理论、国家治理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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