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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直播截图) |
高培勇指出,第三,促进共同富裕要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进行。无论是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方面的调节力度,还是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精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抑或是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都要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前提下展开和推进。要发挥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家积极性,但不是“劫富济贫”。要发挥三次分配对于改善分配结构的补充作用,但主要通过自愿慈善捐款方式进行,反对任何形式的“逼捐”“诱捐”。
高培勇表示,第四,促进共同富裕要多维度、全方位共同努力。促进共同富裕涉及到社会再生产各方面和国家治理活动各领域,不能只考虑分配一个维度,也不能限于经济一个视角。要从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各方面发展要求出发,坚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改善并重,综合施策。既要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创造和积累社会财富,又要防止两极分化。既要通过高质量发展提高效率效益,又要着力从制度安排上促进公平正义。既要关注“富口袋”,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又要关注“富脑袋”,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政府要研究实施既有利于效率也有利于公平的公共政策,如进一步普及和提升教育、支持中小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就业岗位、发展高质量基础设施等等。
高培勇说,第五,促进共同富裕要循序渐进、久久为功。面对我国仍然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这一基本国情,共同富裕是一个需要耐心、需要分阶段加以实现的目标,不能要求所有地区、所有人同时富裕,也不能要求不同区域、不同人群都达到全国一致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在促进共同富裕进程中,不仅要尽力而为,而且要根据自身情况量力而行,不好高骛远,不吊高胃口。不仅要统筹需要和可能,脚踏实地、久久为功,而且要因时因势因地制宜设定发展目标,不搞“齐步走”,不做“过头事”,不盲目攀比和冒进,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基础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