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资料显示,张尚华,男,汉族,1964年10月生,重庆江北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张尚华早年长期在广元市任职,曾任广元市政府副秘书长,旺苍县委副书记、县长,旺苍县委书记,2015年年底调任巴中市政府党组成员,次年1月当选巴中市副市长。
2019年5月,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巴中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张尚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12月,四川省纪委监委发布了张尚华被“双开”的消息。经查,张尚华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搞封建迷信,沉溺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安排打高尔夫球,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支付、报销,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购买、使用伪造的学历、文凭;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2020年9月29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张尚华被指控犯受贿罪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张尚华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对被告人张尚华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张尚华利用担任广元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书记、旺苍县县长、旺苍县委书记、巴中市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能源投资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465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