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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会副主委”施克和。(中评社 倪鸿祥摄) |
中评社台北4月15日电(记者 倪鸿祥)为让外籍优秀人才“进得来、留得住”,“行政院会”今天通过“外国专业人才延揽及雇用法”修正草案,放宽工作条件、松绑申请永久居留期间为3年以及特定专业人才租税优惠适用3年延长至5年等;修正草案将送“立法院”审议。
官方原先研拟让全球500大毕业生来台工作,可免除2年工作经验的限制,这次未列入修法范围内。
“国发会副主委”施克和表示,和“劳动部”讨论后,认为这项措施一,要考虑对台湾本土人才就业的影响;二,此一措施只要透过行政命令即可施行,不必透过法律位阶明订,因此这项措施原则上会回归就业服务体系里面来做处理。
“国发会”表示,“外国专业人才延揽及雇用法”自2018年2月8日施行,成效显着,针对高阶外国特定专业人才已核发2447张就业金卡,这次为积极加强延揽及留用国际人才,提供更具吸引力工作及居留规定,并优化租税及社会保障等相关权益,因此提出修正草案。
这次修正草案共有3大重点,第一,放宽工作条件,因应双语国家政策及海外人才“回国”子女教育需求,放宽“教育部”核定招收外国人才子女专班得聘雇外国学科教师。
第二,松绑申请永久居留规定,强化留才力道,将外国特定专业人才申请永久居留期间由5年缩短为3年;外国专业人才及外国特定专业人才在“我国”取得硕博士学位者,得折抵申请永久居留的连续居留期间1至2年。
第三,优化租税及社会保障权益,提高具跨国经验技术人才来台及留台诱因,将外国特定专业人才租税优惠年限由3年延长至5年;而为完备国际优秀人才健保需求,放宽外国特定专业及外国高级专业人才属雇主或自营业主,其本人及依亲亲属纳入健保免6个月等待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