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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受难者廖进平的孙子、二二八家纪念馆首任馆长廖继斌。(中评社 倪鸿祥摄) |
廖进平的孙子、二二八家纪念馆首任馆长廖继斌表示,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从1996年开始依法受理二二八事件受难者的赔偿申请,申请补偿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必须具有法定受难者身份;二是必须未曾以司法程序或前行政长官公署行政命令受有补偿、抚恤或救济。
廖继斌指出,法定受难者身份为人民因二二八事件遭受公务或公权力侵害者,但外省籍受难者通常多是遭当年遭不满的台籍民众殴打、迫害,并非遭受公务员或公权力侵害,因此二二八基金会在1997年6月2日第20次董事会做成决议,这些申请赔偿的外省籍受难者除非有新事证或新证据,否则董事会不会推翻已驳回确定的申请案,他曾提及讨论但都无法推翻之前董事会的决议。
廖继斌说,如今事隔24年,有人建议趁民进党执政时期解决可能性较高,因此他与同样希望为外省籍受难者平反的二二八受难者遗族一起举办这项感恩追思活动探讨问题,他主张,当年二二八事件政府机关失能或主动退让,宪警人员大多离开工作岗位无法执行职务,导致部分外省人无辜受害,这些人理应符合二二八受难者身份,希望“促转会”主委”杨翠、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董事长薛化元能突破董事会之前的决议,承认外省受难者的法律地位并积极重审已驳回的512件赔偿申请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