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致中与黄睿靓一同出庭。(照片:《中时新闻网》) |
中评社台北1月26日电/陈水扁2006年因“国务机要费案”被依贪污罪起诉,案件缠讼15年。陈水扁之子、民进党高雄市议员陈致中及妻子黄睿靓被控洗钱,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今天由新接任承审的法官李世华召开准备庭。陈致中与黄睿靓一同到庭应讯,他们否认涉及洗钱,强调只是听从母亲吴淑珍指示到银行开户。庭末法官谕知候办。
“国务机要费案”当初检方起诉时分成三部分,包括南港展览馆案及龙潭购地案、“国务机要费”的商业会计法,陈致中夫妇涉及洗钱;“国务机要费”部分,更一审将扁珍和幕僚马永成、林德训、陈镇慧判处无罪,违背经验法则,撤销发回更审。
综合媒体报道,陈致中夫妇委任律师指出,对于开户原因和动机,两人均是依吴淑珍指示开户移转资金,认为两人没有洗钱主观犯意,行为也不构成洗钱,另也不争执检方起诉的资金流向、开户状况。
法官问及检方因陈致中、黄睿靓帐户内资金来源为“国务机要费”、南港展览馆案、龙潭购地案而认定两人洗钱,有何意见?律师表示,资金源头是选举结余款,或吴淑珍钱的流向,陈致中、黄睿靓均不清楚,也不知道是否来自于3个案件。
陈致中夫妇委任律师原本声请传唤吴淑珍、柯建铭等人到庭作证,但法官询问证人到庭的待证事项为何?律师与陈致中讨论后,决定舍弃传讯,全案也没有要再调查证据,法官谕知全案候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