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2月25日电(评论员 铁舸)香港疫情之重,已经到了失控状态。如果没有国家出手大力相助,香港社会必定陷入巨大混乱。对当前的香港来说,抗疫乃是第一要务,行政与立法都需要把港人生命放在首位,相互之间不仅需要紧密配合,也需要相互督促,立即拆除一切阻碍抗疫的藩篱,使香港尽快摆脱险境。
我们有以下几个看法:
第一,香港特区政府作为抗疫的责任主体,必须切实问责到人,需要责、权、利相对应。香港公务员曾经被誉为“全世界最优秀”的公务员,也拿着全世界最高水平的薪水。我们经常听到的是“高薪养廉”,其实“养廉”只是最基本的要求,对香港纳税人来说,高薪更需要与之相配的能力与担当。早期港英政府的很多官员特别是重要官员都是来自英国,以派驻海外的身份享受优厚待遇;对殖民官员来说,他们作为外来管制治者可以对殖民地民众的生命漠不关心,但是特区政府官员都是香港社会的其中一员,必须彻底反对殖民官员心态,对自己赖以生存的家园、对给自己提供高薪的纳税人,要有高度的责任与担当。在香港遇到危难的时候,公务员必须挺身而出,做出比普通人更多的贡献。而在今天,疫情是香港的第一要务,最重要的是必须针对香港的疫情找出问题、显出本领、拿出行动。香港特区政迟至昨日才开始清理妨碍内地医务人员全面参与疫情扑救的法规,非常被动,还需要更积极主动地寻求立法机关的支持与帮助,尽快在行动上真正彻底加以拆除。
第二,立法会经过改选,由爱国爱港人士组成,已经不存在之前那种刻意对行政主导进行掣肘的行为。抗疫是香港当前的第一要务,也是香港社会面临的最大政治危机。在港人生命受到巨大威胁的当前,民意代表的监督功能与参政功能要切实发挥作用。香港以往的一些法律法规,包括一些带有行业保护性质的条例,在保护港人生命尽快脱离病新冠毒的致命威胁面前,都是可以通过紧急立法加以修正或摈除的。立法会不仅需要积极配合解决特区政府为抗疫提出的相关法例问题,也有责任督促特区政府作为抗疫的责任主体,争分夺秒、雷厉风行地落实抗疫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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