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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国籍法针对陆配 蓝委喊话刘世芳会有天谴
http://www.CRNTT.com   2025-08-15 14:18:41


罗智强受访。(截自“千秋万事”YouTube直播画面)
  中评社台北8月15日电/陆配、花莲富里乡学田村长邓万华,被以未放弃大陆国籍理由,8月1日遭乡公所解职,许多乡亲都为她抱不平。中国国民党籍“立委”罗智强表示,许多陆配来台定居20、30年,“内政部长”刘世芳却以国籍法规范陆配“没放弃大陆国籍,就要把你从台湾赶出去”、硬是要去拆散别人家庭,“千万不要轻忽,不然会有天谴”。

  罗智强12日在节目《千秋万事》指出,许多陆配来台,已有10年甚至是20、30年的时间,早就已经拿到“中华民国”的身分证,并已取得户籍。罗智强提及,在谢长廷所讲的一中宪法的架构之下,“在我们的认知里面,大陆陆配是用‘户籍’来区分她是在大陆地区还是台湾地区”,更重要的是,今天陆配是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来规范,不是用国籍法来规范。

  根据《中时新闻网》报导,罗智强说明,指出刘世芳用国籍法来解释,因为(陆配)没有放弃大陆国籍,“就要把你从台湾赶出去”。罗智强也强调,刘世芳这一“赶”,就高达几十万人口,那些陆配来台定居、安身立命这么多年,“几十年了,还要拆散人家家庭”,呼吁刘世芳千万不要轻忽,不然会有天谴。

  罗智强也指,就算今天就算是蔡英文、陈水扁,他们也不会对陆配下手,即便是有意识形态、政治立场有所不同。

  据“移民署”官网公开资料显示,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17条规定,大陆地区人民为台湾地区人民之配偶,得依法令申请进入台湾地区团聚,经许可入境后,得申请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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