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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正亮。(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7月11日电/民进党籍前海基会董事长郑文灿因桃园市长任内土地开发案涉贪,9日桃园地院裁定以新台币1200万元交保,检方不服再提起抗告,高院经过合议庭审议后,10日晚上再次撤销桃园地院裁定,发回地院更裁。对此,前“立委”郭正亮10日在政论节目表示,郑文灿在司法体系有一定的力量,所以才会这样,因为他的案子都在桃园地院,不是在高院,如果是高院就必须佩服郑文灿的能量之大。
郑文灿在桃园市长任内涉嫌于“变更林口特定区计划-工五工业区扩大方案”收贿新台币500万元被桃检声押,但地院两度裁定交保,检调关键证据也曝光,侦查依据是2017年9月,监听到担任华亚科技园区重划会主委廖俊松的儿子(简称廖子)在电话中向太太表示,将提领公司资金,带500万元到市长官邸给郑文灿,调查单位随即展开行动搜证,果然拍到廖子拎着一只黑色袋子进入郑文灿官邸。
根据《中时新闻网》报导,郭正亮10日在政论节目《绿也掀桌》中表示,这不太符合弊案的逻辑,重划案的利益那么大,好不容易见到市长,只给500万?这叫做对价的合理性,怎么会这么少?再来会有人这么粗鲁到郑文灿官邸,郑文灿是一个小心谨慎的人,怎么会让你到我家?这不太可能。
郭正亮认为,如果这是真的,那就是有恃无恐到不可思议的程度,因为通常都会在外面或透过第三人,这是直接了当,给人家天不怕地不怕的感觉。郭正亮指出,他也没有别的事证,因为法官认为这个太不寻常,这也还不能证明人家是犯罪所得。
郭正亮说,目前郑文灿是三个罪,收贿、泄密、洗钱,如果不是犯罪所得,就都没有泄密、洗钱问题,只有收贿,但贪污罪是行为犯,当下有那个意图收下那个钱就成立了,如果没有收押成功,检方的公信力就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