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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出入境“问与答”
http://www.CRNTT.com   2024-01-01 17:44:37


  中评社北京1月1日电/据国家移民管理局官网报导,国家移民管理局今日发布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十项出入境政策措施“问与答”,具体内容如下:

  问一:拟从福建省口岸入境的台湾居民,如何在网上申请办理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答:拟从福建省口岸入境的台湾居民,可以登陆“移民局12367”APP或微信、支付宝“移民局12367”小程序,在“一次有效台胞证申请”服务中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上传证件照片、有效的台湾地区身份证和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即完成申请。经批准的,抵达口岸缴纳办证费用后,即可领取证件。

  问二:在福建省口岸申请办理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后,如何领取证件?

  答:台湾居民在福建省公安机关口岸出入境管理机构申办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以选择邮寄到台湾居民指定的大陆地址或到福建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窗口领取。

  问三:来闽旅游台湾居民通过旅行社“集中代办”台胞证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答:来闽旅游的台湾居民,可以通过具备经营台湾居民入境团队旅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委托福建省地接社,向拟入境口岸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集中代办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办时,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证件照片、有效的台湾地区身份证和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复印件。

  问四:台湾居民如何办理在福建省定居申请手续?

  答: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台湾居民在闽定居实行“愿落尽落”。申请人可以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申请表》、证件照片、交验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地区身份证和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经批准的,申请人可在10个工作日内领取《台湾居民定居证》和《批准定居通知书》,到拟定居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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