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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现场(中评社 李子宁摄) |
二、融合发展在初期还是要“以我为主”
李义虎说,两岸融合发展本应是双方的一体化整合,是双向发力的事情。大陆经济总量、整体实力的发展和成就为两岸融合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40多年来两岸经济关系的发展也已经让两岸至少在经济领域存在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但在目前岛内特殊的政治生态和两岸关系复杂严峻的情况下,尽管双方可以进行一些交流合作,但还较难实行双向的融合发展。因此,在现阶段融合发展可能首先要“以我为主”、“单向启动”,可以在以后适当时机考虑“从单向走向双向”。
三、重在做人的工作、做人心的工作
李义虎表示,两岸融合发展主要面向台湾同胞,要做好广大台湾同胞的工作,做好台湾同胞的工作,就是做好人的工作。近年来,我们在这方面有了一些新的举措,在大陆方面发布过的“31条”和“26条”中都得到充分的反映,“31 条”中有19项措施面向的是台湾同胞,也就是面向的是人。“26条”中有13项措施面向的也是台湾同胞,也就是也面向的是人。而在各省市颁布的多种多样的“几十条”中,大致也是如此。这反映了一种值得注意的政策导向和政策重点,就是充分考虑两岸关系发展的底层逻辑,即展现善意、善念、人情,满足两岸民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意愿和诉求;通过具体措施的推行,让两岸关系从“兵凶战危”转到人化世界,对当下两岸关系和两岸事务进行符合民心民意的治理。当然,对于对台工作来讲,就是重在做人的工作、做人心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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