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卓荣泰、郑铭谦(左起)。(中评社 黄筱筠摄) |
中评社台北6月20日电(记者 黄筱筠)对于民众是否会被“立委”要求到“立法院”备询?“法务部长”郑铭谦今天回覆民进党籍“立委”答询说,根据《“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25条没有直接规定,但是结合调查权形式,民众需要出席提供资料,还有第59条之5要经过主席同意,才可以拒绝。
根据《“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三读修正条文,第59条之5条文,根据出席听证会的人员,若无正当理由缺席、拒绝表达意见、拒绝证言、拒绝提供资料,经“立院”议决,处新台币1万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
“立法院”先前通过“国会”改革相关法案,“行政院”提出覆议,寻求翻案,21日将投票表决,若过半“立委”不同意覆议案,“行政院”就必须接受修法。
民进党“立委”吴沛忆下午质询提及,有关于《“立法院”职权行使法》新法通过,公务员没有提供资料,可能有什么处罚吗?
“法务部长”郑铭谦说,根据规定《“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48条,会被移送“监察院”依法纠举纠正等,也会被处理新台币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缓。
吴沛忆询问,民众会不会被“立委”要求来“立法院”备询吗?郑铭谦也说,听证会上是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