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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改革法案暂不生效?郭正亮惊爆后果
http://www.CRNTT.com   2024-05-30 10:23:27


郭正亮在政论节目发表评论。(截自“绿也掀桌”YouTube直播画面)
  中评社台北5月30日电/“立法院”28日三读通过“国会”改革法案,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表示一定会提“释宪”,也声请紧急处分。前“立委”郭正亮指出,“宪法”法庭如果同意暂时停止实施,就炸锅了,这等于是司法权对抗立法权!

  “立法院”28日三读通过国改革法案,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表示,民进党团一定会提“释宪”,现在加紧脚步,找学者专家写“释宪”文,也会紧急处分。

  前“立委”郭正亮29日在政论节目《绿也掀桌》披露,柯建铭提出两个案,第一个是声请在“释宪”前暂时停止实施,“宪法”法庭如果同意这一条,就炸锅了。这等于是司法权对抗立法权,但司法权凭什么凌驾立法权?美国国会就曾经修法报复司法机关。

  依照“宪法”增修条文第3条第2项第2款规定,“行政院”对于“立法院”决议的法律案,如认为有窒碍难行时,得经“总统”之核可,于该决议案送达“行政院”10日内,移请“立法院”覆议。“立法院”对于“行政院”移请覆议案,应于送达15日内作成决议,覆议案逾期未议决者,原决议失效;覆议时,如经全体“立法委员”2分之1以上决议维持原案,“行政院”院长应即接受该决议。

  另依照“宪法”诉讼法第43条,声请案件系属中,“宪法”法庭为避免“宪法”所保障之权利或公益遭受难以回复之重大损害,且有急迫必要性,而无其他手段可资防免时,得依声请或依职权,就案件相关之争议、法规范之适用或原因案件裁判之执行等事项,为暂时处分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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