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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内政委员会”4日,邀请管碧玲、陆委会等官员进行专题报告,并备质询。(中评社 杨腾凯摄) |
中评社台北3月4日电(记者 杨腾凯)金门撞船案陆船翻覆酿2死,关于对大陆渔民家属的抚慰金,“海洋委员会副主委”兼“海巡署”署长周美伍上午答询时表示,陆人在台死亡或台人在陆死亡意外,有很多案例,大概平均都在新台币300万元到400万元左右,人民币大概是80万元到100万元。
“立院内政委员会”4日就“金门撞船案:翻船执法过程及后续处理”,邀请“海委会”、陆委会、台湾军方单位进行专案报告并备质询,但仅“国防部”报告标题完整列出“金门撞船案:翻船执法过程及后续处理专案报告”,“海委会”在内页改称“取缔‘大陆籍快艇’事故案”,陆委会报告封面则直接列“立法院”第11届第1会期内政委员会第2次全体委员会议专题报告”,未有具体标题,内容也未提撞船。
赖士葆质疑,目前台湾处理方式,是否有意使两岸恶意螺旋上升,甚至让美方介入。邱太三说,该案是发生在金厦水域,两岸人民的渔场,不是“台海中线”,也不是“领海”,只有“禁止、限制水域”问题,所以不要联想到美国或其他国家,过去意外事件也很多,海巡都有处理经验,与过去发生在公海的广大兴案也不一样。
至于外界关注,两岸就陆船翻覆事件沟通时,是否提及赔偿事宜。“海委会”副主委”兼“海巡署长”周美伍说,相关事宜已经开始谈,但台方用的名词不是赔偿,是抚慰金、慰问金。至于金额多寡,周美伍称尚不便透露,因为还在沟通中,若按照过往陆委会、海基会处理陆方人员在台意外死亡案例,平均在新台币300到400万元,约为人民币80万到100万元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