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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东检察长动周典论未呈报?邢泰钊证实
http://www.CRNTT.com   2024-01-08 12:09:01


屏东地检署。(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1月8日电/中国国民党屏东县议会议长周典论在去年因帮鸿海创办人郭台铭收购连署书案遭收押禁见,他不服提出抗告,12月29日遭高雄高分院驳回确定羁押。媒体报导,屏检在搜索周典论时,并未向“检察总长”及“法务部长”呈报,在要求“检察一体”的检察体系内引发茶壶风暴。邢泰钊今天上午表示,屏东地检署检察长陈盈锦确实未向他呈报。但邢也强调,检察官办案不一定要先上报。

  《中时新闻网》报导,据瞭解,所谓的检察一体仅到“检察总长”邢泰钊,与法部部长并无关系。媒体上午询问蔡清祥,蔡并未接电话,经留话后仍未回应。

  屏东地检署去年10月间侦办屏东潮州地区有民众以现金换取某候选人连署书,检调向上追查,12月时搜索屏东县议会议长周典论住处及办公室,并且将周典论和周孟蓉带回侦讯,讯后谕知周孟蓉以50万元交保,周典论则被羁押。

  屏东地院当时强调,周典论否认涉有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87条第1项第2款之犯行,而且辩称他所交付的资金是用于催促连署书数量的工作费,但是,有多名证人就被告交付的资金,是为了特定连署的用途证述在卷,而且有其他扣案证据可以佐证,因此,可以认为周典论涉犯“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87条第1项第2款犯罪嫌疑重大。

  又本件相关地点的监视录影器画面档案已经遭到格式化,且提供本件资金的来源上游尚未到案,有事实认为,周典论有勾串共犯、证人及湮灭证据之疑虑,因而有羁押的必要,所以裁定羁押被告,并禁止接见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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