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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欣 |
中评社台北8月2日电(作者 纪欣)7月25日,美国众议院通过《台湾团结法案》,主张联合国1971年通过的2758号决议文不涉及台湾,“将致力对抗中国大陆试图在国际组织扭曲关乎台湾事宜的行径”。该案若经参议院通过、拜登签署即可成案。
观其内容,该案充其量不过是一纸声明,其效力连《台湾关系法》都不如,因为虽同为国内法,但《台湾关系法》至少规范了美台进行民间交往时应注意的事项,而此案内容空泛到无从执行,更无从检验其执行效力。何况,台湾在2009-2016年间曾八次派代表参与世界卫生大会(WHA),而2017年后,是因蔡英文拒不承认“九二共识”,台湾才未能再踏进WHA大门,因此即使有《台湾团结法案》加持,若民进党继续执政,台湾还是不可能参与国际组织。
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第26届大会通过2758号决议,旨在将“中国的代表权”交给当时占全球人口四分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台湾归还中国则早在《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及《日本降书》明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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