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5月30日电/网评:民进党的“好日子”结束了
来源:大公报 作者:朱穗怡
这些天台湾立法机构可热闹了。议事场内,“立委”们“动手不动口”,纷纷变身“武林高手”,推撞、拉扯、熊抱、打耳光、右勾拳、飞毛腿,花样百出,甚至有“立委”在互殴中挂彩。议事场外则聚集了大批民众,声称“台湾民主已死”。面对如此喧闹的场景,岛内有民众笑称“这才是我们熟悉的台湾立法机构”。虽说台湾的“立委”在议事场“开片”是“家常便饭”,但人们好奇的是这次是为何而打呀?
近月,在野的国民党和民众党联手提出“立法机构改革法案”,内容包括四方面:一、台当局领导人应在每年3月1日赴立法机构进行报告,遇重要政策议题,立法机构可决议领导人赴立法机构进行报告,且领导人必须“即问即答”;二、订立藐视立法机构罪,被质询人不得任意缺席、拒绝答覆、拒绝提供资料,答覆内容不得超过质询范围,且不得反质询,虚伪陈述恐将有刑事责任,若违反以上规则,将处2万元以上、20万元(新台币)以下罚款;三、立法机构可设立调查委员会或专案小组,对议案或“立委”职权相关事项行使“调查调阅权”,并可要求政府机关、团体或民间关系人士提供相关资料;四、补选副领导人、弹劾正副领导人、“监察院”、“司法院”、“考试院”正副院长等人事提名,需经立法机构同意。
从以上这些修法内容不难看出,立法机构对台当局的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了,民进党当局能不害怕吗?尤其是其中第二和第三项内容。过去八年,民进党官员在立法机构接受在野党“立委”质询时态度傲慢、答非所问,以逃避监管,但今后如果民进党官员再执意如此,便可能被控“藐视立法机构罪”,恐有刑事责任。至于“立法机构可设立调查委员会或专案小组”,更是令民进党人士坐立不安。这些年,当民进党人士涉弊或传出丑闻时,民进党当局便动辄封存相关文件,以阻止外界追查相关事件,如今立法机构通过修法,民进党方面便难以隐匿相关弊案的证据了。尤其在新冠疫情期间,民进党当局传出的鸡蛋、光电、疫苗采购等弊案可能会被重新调查,难怪这些天民进党“立委”在议场拼命打架,企图阻挠改革法案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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