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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中)30日上午在政府总部主持“维护国家安全:基本法第23条立法公众谘询”记者会。(中评社 陆文煜摄) |
邓炳强在下午的联席会议上简介基本法23条立法谘询文件时提到,香港经历2019年港版“颜色革命”,带来难以忍受的经历,当时后果难以承受,大家历历在目。他表示敌对势力仍虎视眈眈,外国情报机构不断称要针对中国,特区必须立法面对威胁。他表示,需要尽快立法、尽快完善制度,认为社会有强烈意识,尽快堵塞国安风险,如今大约有1个月谘询期,要尽快履行宪制责任。
邓炳强表示,会引入叛乱罪,处理暴动行为、武装冲突;明确定义国家秘密,窃取国家机密及间谍行为的罪行在外国都有类似法例;新增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行为、透过电脑或电子系统进行危害国安行为;新增境外干预罪,避免有人与外国联手干预中央及特区事务。邓炳强提到,《社团条例》禁止社团运作机制仅限于社团,而没有包含合作社、法团等组织,建议条例扩大涵盖范围。
被问到涉嫌触犯23条罪行的疑犯拘留规定,会否与香港国安法一致,林定国回应指,国安法列明的条文适用所有危害国安的情况。邓炳强表示,23条立法会考虑外国法律,惟不会全盘搬来香港,若有香港管用的措施,即使外国没有的,香港都会采纳。他又说,国安法案件复杂,需要更多时间搜证,会检视保释期会否需要延长,举例指英国可额外拘留14天,新加坡可拘留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