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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介绍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情况
http://www.CRNTT.com   2023-11-09 00:46:02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司长王培章(中评社 陆文煜摄)
 
  红星新闻记者:

  数字经济是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刚才发布中提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加快探索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并开展了相关试点。请介绍一下相关情况,谢谢。

  申长雨:

  谢谢你的提问,我来回答你提的问题。数据被称作信息时代的“新能源”,成为与土地、资本、技术等传统要素并列的重要生产要素。我国是数据资源和数字经济大国,2022年数字经济规模已经达到50.2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41.5%,位居全球第二。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筹下,充分发挥知识产权部门的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和试点工作,取得显着成效。

  第一,研究提出了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四个充分”的基本原则。一是充分考虑数据安全、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二是充分把握数据的特有属性和产权制度的客观规律;三是充分尊重数据处理者的劳动和相关投入;四是充分发挥数据对产业数字化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第二,研究梳理了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系列关键问题。包括保护对象、保护主体、赋权方式、权益内容、运用模式等。例如,我们提出,数据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应符合3个条件,包括依法依规获取,经过一定规则处理,并具有实用价值的数据集合。又如,我们提出赋权方式为登记确权,由数据处理者提出登记申请,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要件审查,确定是否予以登记。再如,数据权利人拥有对所登记数据的持有、使用、交易和收益等权利,同时可规制他人以不正当方式获取和使用数据。这其中,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可作为数据的权属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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