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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
中评社北京12月11日电/据大公报报导,乱港黑手、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先后涉及多宗案件,大部分案件已审结完毕,现时只余下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案件。黎智英此前因涉多场非法集结案,数罪并罚,共判囚20个月;昨日再因欺诈罪被判5年9个月。法官陈广池判刑时斥黎智英毫无悔意,并列出多项加刑因素,考虑到案件的严重性,判处阻吓性刑罚。
黎智英违国安案押后提讯
黎智英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案件,他除了被控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串谋作出一项或一连串倾向并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之外,他与《苹果日报》相关的三间公司亦被控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等罪名。黎在该案所面对的控罪,若定罪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
黎智英早前获准聘请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来港为其辩护,律政司向终审法院寻求上诉不果后,行政长官李家超早前向中央建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案件原定12月1日开审,律政司向法庭申请押后审讯,高等法院批准案件押后至12月13日再提讯。
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昨日在一节目上强调,释法是“一国两制”法律制度有机组成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有解释权,若法律出现不准确或不清晰的地方时,透过人大释法解决问题,是对法制发展最健康的做法。
张国钧表示,人大常委会的释法权是宪制秩序重要组成部分,当遇到一些无法解决或者出现错误理解的情况时,人大常委会需要作出释法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