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会在5月做了一个调查,发现有42%的会员有意向撤离香港,其中近一半计划在3-5年内离开,主要考虑因素是香港国安法的实施;同时,58%的会员打算继续留在香港,绝大部分理由是香港的生活质素和营商环境较好,还有48%的会员认为香港接近中国市场。这也给了我们启示,想要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可以从生活质素、营商环境,包括法治、税率、社会秩序等入手,留住及吸引更多的国际企业。此外,中国要练好“内功”,让香港保持“有钱大家赚”的品牌形象。如果能做好这两点,相信香港的地位在短期内不会动摇。
中评社:香港如何才能发展出一套,与西方选举制度和内地选举制度都不同的“港式”优质民主制度?有香港特色的民主制度应该具备哪些要素和特点?
李环:在“一国两制”之下,只要香港的民主发展能够符合实际情况,那一定是有自身特点的。民主制度包含了一整套系统,选举只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但绝不是全部。
“一国两制”的初心是实现国家统一,在香港未来民主发展的过程中,决不能抛弃这颗“初心”。如果出现分裂国家的危险,那就是违背了“一国两制”的初心,香港近年制定国安法、强调爱国者治港、进行选举制度改革等都是围绕捍卫初心展开的。因此,坚持“一国两制”是发展香港特色民主制度的首要要素。
第二,“港式”民主要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首先,要均衡参与,兼顾各方利益。香港是个多元的社会,有很多持份者,需要照顾各方利益。其次,要坚持行政主导,这在基本法中已经有所体现,在现实运作中,行政主导也要切实体现出来。再次,要有原则的包容。一些重要职务要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来担任。按照基本法的规定,有三十个左右这样的职位,包括特首、立法会主席,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各司局长、副司长,各局局长,廉政专员,审计署署长、警务处处长、入境事务处处长、海关关长等。而一般的公务人员,甚至是立法会的部分议席,都是开放予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外籍人士的。
第三,要循序渐进地发展民主。香港基本法正文明确提到了循序渐进的原则。循序渐进是为了保持香港社会的稳定,制度设计者不希望因发展民主而出现剧烈社会动荡,因为动荡既不符合香港的利益,也不符合整个国家的利益,还会对国际投资者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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