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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学者同盟会长、前澳大法学院宪法与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骆伟建(中评社 卢哲摄) |
中评社香港12月13日电(记者 卢哲)以“澳门回归25周年:回顾与展望”为主题的思想者论坛近期在澳门举行。澳门学者同盟会长、前澳大法学院宪法与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骆伟建表示,回顾“一国两制”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践,可以从历史的纵向角度做一个评估。澳门实际上大概经历了三个“一国两制”的实践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有一个中心任务,这些中心任务经过实践已经基本上完成了,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骆伟建主要是围绕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25周年以来“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实践做了回顾和展望。骆伟建表示,首先,回顾“一国两制”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践,可以从历史的纵向的角度做一个评估。从邓小平在1982年提出“一国两制”伟大构想之后,实际上澳门大概经历了三个“一国两制”的实践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有一个中心任务。这些中心任务经过实践已经基本上完成了,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第一,“一国两制”实践的第一个阶段,它中心任务就是要确保中国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保证澳门的平稳过渡和政权的顺利交接。围绕这一个中心任务,做了几件非常有影响的工作。第一件工作是制定瞭解决港澳问题、包括澳门问题的12条的基本方针政策,而这个方针政策是将邓小平先生“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具体化。第二件工作是制定了《基本法》,也就是把构想和政策变成了法律,用法律的方式去保障“一国两制”的实施。第三件工作是在《基本法》制定之后,如何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将原有的澳门的制度法律与《基本法》衔接,从而能够实现平稳过渡、顺利交接。在这个过程中,又抓住了当时澳门社会的三个重大问题,一个就是法律本地化。第二是公务员的本地化。第三是把中文变成法定化的语言,中文有正式效力。
骆伟建说,第一个阶段,从构想到方针、政策,到《基本法》,再到与《基本法》相衔接,几件工作做完以后才有了1999年12月20号顺利的政权交接和特区政府的成立,真正实现了平稳过渡。这样一个过程,无论澳门居民,还是国际社会,都是充分肯定的。这也说明,“一国两制”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是完全行得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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