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维持改革后的区议会议员的酬金及津贴水平与现时相若;及
(六) 引入区议员履职监察制度,包括对行为表现不符合公众期望的区议员进行调查并根据严重程度处以合适的惩处。
强化地区治理架构
(一) 设立由政务司司长主持的“地区治理领导委员会”,领导地区治理整体策略、政策和措施;及
(二) 重新定位由政务司副司长主持的“地区事项统筹工作组”为统筹和指挥各政策局和部门地区工作,并易名为“地区治理专组”,取代原有的“地方行政督导委员会”。
完善地区治理建议方案是按照三个指导原则进行:(一)国家安全必须放在首位,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二)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及(三)充分体现行政主导。
政府发言人表示,为让政府的地区服务工作更有效、更到位,政府亦要完善地区治理架构,在中央层面加强统筹力度,以提高地区治理能力、增强地区治理效能,让所有市民得益。建议的方案有多方面好处。改革后的区议会担当配合政府的角色,令政府能更有效地策划和推展地区服务。由当区民政事务专员担任区议会主席,可更好地统筹区议会、“三会”及“关爱队”,使其互相配合,产生协同效应,更有效服务市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