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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叶海波。(中评社资料图) |
中评社香港3月6日电(记者 段晓鲁)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5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谈及涉港内容时强调,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对此,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叶海波接受中评社采访进行解读。
叶海波表示,报告中特别强调了过去五年中依照宪法和基本法“有效”实施了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其中的“有效”二字既是对中央从国家层面制定香港国安法,修订基本法附件二和三建立香港新选举制度等管治工作的肯定。这一过去的成功经验也喻示着对中央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实施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的更高要求,即不仅要依照宪法和基本法行使全面管治权,这种全面管治权的行使也应当是“有效”的,“有效性”可谓行使全面管治权的一项重要标准,也是中央在香港处于由治及兴的新阶段行使全面管治权应当坚守的标准。从有效性的标准看,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不仅应当遵循“依照宪法和基本法”的法治标准,也应当遵从“实效”的“高质量”标准。从这个角度看,中央对香港全面管治权的行使必定也必须是审慎和周全的。
叶海波亦表示,国家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了香港特区宪制的基础,确立了香港特区的宪法制秩序。香港2019年“修例风波”中出现了直接破坏香港特区宪法制秩序的行为,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支持特别行政区强化执法力量,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和二十大报告均明确的提出要“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依法治港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
叶海波说,虽然中央从国家层面立法,修订香港基本法的附件二和三,完善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机制,建立了香港新选举制度,推动落实了“爱国者治港”原则,但要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香港特区宪制秩序,仍有诸多制度机制需要完善,诸如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坚持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相统一,坚持行政主导,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提升全面治理能力和管治水平,完善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等等。
叶海波表示,报告只使用了“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未过多罗列需要推进的改革,包括未特别提出“全力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但报告仍旨在落实二十大报告中作出的政治决断,同时报告也意味着根据具体情势采取更多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改革空间。从这个角度讲,中央和香港特区政府均应当发挥主观能动性,凡是有利于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均应当全力推进。当然,基本法明确了特别行政区制度旨在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任何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改革举措,都不能忘记这个初心,也必须以“依照宪法和基本法”的法治原则为根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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