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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中评社 段晓鲁摄) |
五、法律:完善民商事争议解决制度,全区实行“港资港法港仲裁”,为企业解决法律争议提供更多方便,有利提升大湾区与国际法律制度的衔接,并制定大湾区通用的知识产权制度,实现三地知识产权互认。
六、人流:粤港澳三地人员便利流动是构建大湾区自贸区的必要条件。然而,目前港澳与大湾区内地城市之间的人员往来却存在单边限制的问题,港澳居民可以自由进出大湾区内地城市,除深圳以外的内地居民来港澳则大多需要每次单独办理签注手续。这种安排,阻碍了三地人员交往。报告建议大湾区人员往来应该尽量减少限制,尽快恢复深圳居民来港一签多行,并扩展至大湾区其他城市。
七、通关:创新口岸通关模式,先在罗湖及福田两个铁路口岸延长通关时间,逐步达致所有口岸24小时通关,全面实施“一地两检”,大幅缩减通关时间及程序,打通大湾区的人流物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