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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中评社 段晓鲁摄) |
我在此想重点说明我们在进行“围封强检”所得到的经验,因为这些经验将有助于我们日后进行全民强制检测计划,很有参考价值。每次“围封强检”基本上有三部曲,每座接受“围封强检”的大厦,我们会就着工作发出三篇新闻公报,告诉大家现时的行动到达什么阶段。第一部曲是由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就受限区域发出强制检测公告,所以一般都有一幅地图,绘画得很清楚,究竟哪座大厦须接受“围封强检”。第二部曲是我们在不超过24小时内完成强检,即属于这个区域里的居民都有序地接受采样。第三是再过数几小时后,我们就这个受限区域完成执法行动,即居民当要离开受限区域时,要展示其已经接受了检测的证明,并有一个检测呈阴性的短讯,便可以离开,这视之为执法工作。
由第五波疫情发生至今,我们一共进行了287次“围封强检”行动,平均每天进行三、四次,均可在24小时内完成我刚才说的三部曲,除了有17次是超过一天,最长的一次是为期七天的“围封强检”。我向大家汇报以下几个观察或结果:第一,过去一星期通过“围封强检”所找到的初步阳性个案比例持续下降,下降至单位数,即是在该地方,如果受检人士是100人,早前随时也会找到有十多宗初步阳性个案,现时已是单位数,最低的单位数是今早刚刚公布有一项昨天开始进行的“围封强检”行动,受检居民一共549名,只是找到两宗阳性检测个案,百分比是0.4%,这是特别低的;在这个数字出现之前,最低的大概是1.4%。大家不要忘记,在进行“围封强检”时,如果这位居民是在受限区域里,但他在过去三个月曾经感染,无论他有没有呈报给卫生防护中心也计算为一宗阳性个案,从而成为我们核准的个案——他无须再接受采样。在这个情形下,就这个低百分比,必须观察究竟在这受限区域里,有多少人是已经感染了的人士,所以早前我要求同事取得一个数据,但这数据非百分百准确,因为要靠居民自愿地在一次“围封强检”中告诉我的同事,说他已经感染了,所以无须采样进行强制检测。在此给大家一个例子参考,就是记者早前都有提问,在三月二十五日和二十六日,我们一并在大埔广福邨四幢楼宇进行“围封强检”行动,是比较少这样做,因很多时候都是分散在不同的区域和屋邨去进行“围封强检”行动,但当日或前一天我们发现在大埔广福邨这四幢楼宇的污水病毒检测量偏高,所以便决定在三月二十五日至二十六日集中力量在大埔广福邨这四幢楼宇进行“围封强检”。四幢楼宇中总受检人士是5 383名,在强检找到的阳性个案是263宗,占4.9%,都是一个相对低的比例;但当我的同事去询问或由该些居民自行告诉我们因为感染了而无须进行强检的人士,有1 149名,约20%。加上在“围封强检”找出来的阳性个案,在这四幢大厦中差不多有四分之一的居民都已经先后感染过新冠病毒,这是我们须很认真记住的情况,因为再做任何强制检测,都会豁免这些已感染了的人士。
第二项观察,因为“围封强检”是强制性,所以我们很重视要遵从规定。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在这么多次,即刚才所说280多次的“围封强检”行动中,发现有约2 800名居民没有遵从规定进行检测。我们的同事完成检测行动后,当居民鱼贯离开其受检大厦时,要求他出示证明,他却未能出示,即他没有做过检测,这2 800人占整体受检人士3.5%。虽有法律规定,亦有10,000元的定额罚款,但仍有人不遵从强检规定,这亦是我们须知道的事实。 |